四川省教育厅
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学生联合会
川青联发〔2013〕27号
关于举办四川省首届高校
“青春V动力?汇聚正能量”
——微电影?微图片?微小说创作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及团的十七大精神,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全面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的青春活力、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扎实推进全省高校大学生思想引领和成长成才工作,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学联决定共同举办四川省首届高校“青春V动力·汇聚正能量”——微电影·微图片·微小说创作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3年9月—12月
二、大赛主题
青春V动力·汇聚正能量
三、大赛机构
主 办:四川省教育厅、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学生联合会
协 办:中国电信四川分公司
成立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领导担任组委会相关职务,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组委会办公室组建大赛评委会,由评委会负责大赛评审工作。
四、大赛流程
(一)初赛阶段:9月24日—11月10日
1、作品报送:参赛选手须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与参赛作品(微电影作品附5分钟拍摄花絮)一并上报所在学校团委。各高校团委于11月4日前完成作品收集,经审核后统一分类打包,登陆大赛指定官方网站(http://www.scgqt.org.cn/home/)大赛作品报送入口上传作品。
2.作品初审:11月5日—11月10日期间,评委会根据评审细则进行评审,评选出350名作品获入围奖,其中微电影50名、微图片100名、微小说200名。
(二)作品完善及网络投票阶段:11月11日—11月25日
1、作品完善阶段:大赛组委会特邀知名专家和相关专业人员对微电影、微图片、微小说作品获入围奖作者开展培训大讲堂;微电影作品评比实行导师制,一名专业导师指导5-6支入围参赛团队。
作品在不改变原参赛主题、主线、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可以进行细节的加工、完善,并于11月25日前完成并上报大赛组委会。
2、网络投票阶段:11月11日-11月25日
作品经初审后在官方网络进行投票,投票结果将按比例计入决赛成绩。
(三)决赛阶段:11月26日-12月1日
大赛组委会按微电影、微图片、微小说分类组织本次大赛决赛评选工作。以专家评审、大众评审、网络投票各占总分值40%、40%、20%评选优秀作品。
(四)作品展示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大赛组委会将于12月在高校进行作品巡展,并于12月9日举办纪念“一二·九”暨“青春V动力·汇聚正能量”——微电影·微图片·微小说创作大赛作品集中展示活动。
五、奖励办法
(一)入围奖
作品通过初赛评选,将评选出350名作品进入复赛,并获入围奖。其中微电影50名、微图片100名、微小说各200名,授予入围奖作品“青春V动力·汇聚正能量——微**(电影/图片/小说)创作大赛入围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微电影500元、微图片200元、微小说100元)。
(二)优秀作品奖
决赛评比决出大赛优秀作品80名。其中微电影10名、微图片20名、微小说50名,获得优秀作品奖。授予入围奖作品“青春V动力·汇聚正能量——微**(电影/图片/小说)创作大赛优秀作品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微电影10000元、微图片3000元、微小说1000元)。
(三)最佳人气奖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指定官方网站网络投票数量,评选出微电影、微图片、微小说创作大赛最佳人气奖各一名,授予“青春V动力·汇聚正能量——微(电影/图片/小说)创作大赛最佳人气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微电影5000元、微图片2000元、微小说1000元)。
(四)优秀创作奖
大赛组委会将从入围奖中评选出个人单项奖,颁发荣誉证书:
1、微电影:最佳创意奖、最佳导演奖各一名;
2、微图片:最佳创意奖、最佳摄影奖各一名;
3、微小说:最佳创意奖、最佳编剧奖各一名。
(五)优秀指导教师奖
大赛组委会将在指导教师中根据作品参赛情况综合考虑评选优秀指导教师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
(六)优秀组织奖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高校团委对本次大赛动员、组织、宣传、巡展等相关工作情况及大赛评选结果,以各参赛院校团委为单位评选10名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见附件3)
六、注意事项
1、各市州、高校团委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各高校团委须积极组织相关宣传资源,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大赛,通过横幅、海报、校园广播、微博、微信、阅读栏、LED屏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并结合迎新晚会、社团文艺活动进行大本次赛宣传。
相关情况将作为本次大赛优秀组织奖评定重要依据。
2、各高校团委指定专人负责本次大赛相关工作,并于10月8日前将负责人所在学校、姓名、联系方式、职务一并报送至指定邮箱(sichuanxuelian@163.com),并收集大赛期间宣传、动员、作品创作等视频、图片、文字资料(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大赛开展情况报告、不少于10张大赛宣传动员照片、不少于3-5分钟作品创作视频),登陆大赛指定官方网站(http://www.scgqt.org.cn/home/)大赛学校信息报送入口上传。
3、各高校团委必须认真审查上报作品,要求内容积极健康,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全面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的青春活力、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并符合大赛评选细则等相关要求,对参赛作品严格把关、切实负责。未入围作品不得以大赛名义进行任何形式宣传、传播,违者大赛组委会将追究相关责任;入围作品在大赛期间未经大赛组委会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和传播,违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联系人:李寄予 联系电话:028-86638106
大赛官网:http://www.scgqt.org.cn/home/
地 址:成都市多子巷2号409室 邮 编:610015
附件:1.四川省首届高校“青春V动力·汇聚正能量”——微电影·微图片·微小说创作大赛评选细则
2.四川省首届高校“青春V动力·汇聚正能量”——微电影·微图片·微小说创作大赛报名表
3.四川省首届高校“青春V动力·汇聚正能量”——微电影·微图片·微小说创作大赛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四川省教育厅 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学生联合会
2013年9月27日
点击下载此文件
附件1:
四川省首届高校“青春V动力·汇聚正能量”
——微电影·微图片·微小说
创作大赛评选细则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符合本次大赛主题“青春V动力·汇聚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全面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的青春活力、积极向上的良好风貌。具体评选细则如下:
1. 参赛作品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符合本次大赛主题,彰显青春正能量,所有参赛作品要求原创;
2. 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使用权等纠纷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3. 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4. 本次大赛不接受含有下列任何内容的作品: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内容或者教唆犯罪的;
(8)散布违背传统道德观念、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5.微电影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队(不超过6人)原创作品。拍摄手法与工具不限,视频时间要求35分钟以内。作品微电影预选时仅接受以标准PAL格式,MPEG-2编码的MPG文件、H-264/AVC编码的MP4或MOV格式文件记录的DVD影碟,谢绝其他格式投递。
6.微图片作品要求以个人名义参赛,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作品要求影像真实,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副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独照、组照均可。作品格式建议使用JPEG格式。
7.微小说作品要求以个人名义参赛,作品字数控制在140字以内,题材不限,内容充实,传递正能量。
8.凡参赛选手须遵守本次大赛规定,违者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参赛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各高校团委必须认真审查上报作品,要求内容积极健康,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全面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的青春活力、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并符合大赛评选细则等相关要求,对参赛作品严格把关、切实负责。
9.未入围作品不得以大赛名义进行任何形式宣传、传播,违者大赛组委会将追究相关责任;入围作品在大赛期间未经大赛组委会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和传播,违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10.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2:
四川省首届高校“青春V动力·汇聚正能量”
“微电影·微图片·微小说”
创作大赛报名表
姓 名 |
| 联系方式 |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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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院) |
| 专业年级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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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团队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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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作品类型 | □ 微电影 □ 微图片 □ 微小说 |
参赛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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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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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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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微电影作品由团队负责人填写本表,备注栏填写团队成员姓名。
附件3:
四川省首届高校“青春V动力·汇聚正能量”
“微电影·微图片·微小说”
创作大赛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为组织好此次创作大赛报名参赛工作,扩大大赛影响力,大赛组委会特设立优秀组织奖。评分表如下:
学校:
序号 | 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1 | 动员阶段 | 组织动员同学参与此次大赛情况(期间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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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宣传阶段 | 大赛评比阶段宣传情况(期间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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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作品上报 | 组织参赛作品情况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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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作品入围 | 入围作品情况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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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分项 | 1.承办大赛大讲堂院校,加10分; 2.承办大赛作品巡展活动院校,加10分; 3.“一二·九”作品集中展示活动承办院校,加20分。 | 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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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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